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3-10-13 12:02:08 分类:自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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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6篇

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1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知安排和要求,在所有工点开展一次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我梁场接通知后,梁场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在职工班前讲话中认真及时传达贯彻了5月26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网络电报《关于深刻吸取两起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6月12日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六机设(20xx)2号文件的精神,深刻领会了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领导的指示要求。认清目前我梁场设备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迅速组成设备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施工现场,重点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此次检查共分两各小组,分别内业资料和外业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1、内业主要检查了特种设备管理、其他机具管理、临时安全用电资料、文件。其中特种设备管理检查了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国家强制要求项目、日常管理情况;其他机具管理检查了日常管理情况;临时安全用电国家强制要求项目及日常管理情况。

2、外业主要检查了特种设备管理、其他机具管理、临时安全用电中的现场使用与配置安全管理。其中特种设备管理检查了个安全装置的配置情况、完好可靠情况及性能;其他机具管理检查了安全标示标牌、防雨防火防漏电措施及标准操作情况;临时安全用电检查是否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布线、使用。

重点对门式起重机、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本梁场共检查门式起重机8台、变电站1台、发电机1台、混凝土搅拌站2台、装载机2台和其他设备机具90余台以及各方面临时安全用电。查出存在问题:

1、其他设备机具维修保养记录不全,部分防护措施使用不到位。对以上问题检查小组已经要求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转。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取得的成绩,我们对今后工作做了初步规划:

1、加强对现场设备安全的监控,努力发现隐患,快速排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努力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筑机械使用技术规程(jgj33-20xx)》,全面规范操作者行为,建立我梁场设备安全标准文本,使我梁场设备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3、做好设备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工作,提高他们安全规范操作的认识,从而减少不必要事故

4、加大特种设备的检查,缩短检查周期,确保安全xx0%

天门制梁场 李振华

20xx年6月23日

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2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6月中旬以来,结合省、市局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xx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工作目标、检查内容、工作安排等,明确责任,统一检查标准,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防范风险。

二、检查情况

6月份开展工作以来,我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对重点检查对象,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对我县药品使用单位和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各单位和企业基本做到了药品购销渠道正规,留存有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等,也未存在使用假药或过期药品、配备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是否超过法定要求等行为。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7家、药品零售企业39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下达整改10起。

三、存在的问题

此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个别医院冷藏设施陈旧,无温湿度监测设施;2、个别医院存在药品直接放置于地面现象。药品经营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部分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存在未及时上报现象;2、部分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未留存处方现象。针对存在问题的使用单位和零售企业,我局已督促其立即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继续认真开展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和零售企业进一步规范使用、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保障我县群众的用药安全。

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仪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仪陇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仪食安办xx号)文件精神,由乡安办、食安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对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集中时间对双盘小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小吃店、副食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扎实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乡及时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办、食安办、警务室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专项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

检查学校食堂1个,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卫生许可证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均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严格食品原料检查登记并索证索票管理。同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二)生活饮用水

检查学校1个,具备较完善的饮用水防护设施,配备有专人管理,对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每学期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蓄水池加盖。

(三)联合执法检查

强化对学校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校食堂严格持健康证上岗,同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学生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自动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和购买食品时查看保质期等。

三、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教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部分食堂从业人员的自身卫生有待加强。

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4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木安生办字(20xx)24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区、州“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4日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大宣传及检查力度,提高肉食品的品质安全

此次大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证。我委在此次检查中扩大了检查范围及检查事项,深入屠宰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对生猪、牛羊、家禽及大畜和狗、驴等牲畜屠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定点畜禽屠宰证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出厂制度等等事项。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四查(查证、查单、查牌、查账)制度。目前,已深入重点企业检查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没收未经检疫肉品狗肉25公斤。

检查期间我委还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在节日期间各相关企业也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保持车间卫生、坚持进行自检自查、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值班值宿等。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鲜肉,流入学校、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放心节,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值班、值守,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视度

我委及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节日期间,进行了值班值守安排,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联系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此次检查,对定点屠宰企业重新排查摸底,对证照过期的督促换证,无证无照的取缔关停,对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守法经营意识不高的提出学习要求,切实排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教【20xx】49号(开阳县20xx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从20xx年10月11日起,在全园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

幼儿园食堂按照上级要求,幼儿园食品安全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办理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也做到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清洗消毒也要求到了位、加工管理制度也得到落实、不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自查,我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但是,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堂对食品原料的渠道进货审查不严,部分加工原料无有效的索证索票,个别承包商还存在厌烦日常监督检查的情绪。二是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冰箱未专用。

三、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中幼儿园对自查出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将落实到人逐一要求整改。

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6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杞县20xx年开展春季学校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的总体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共有食堂58家。有12家学校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且无留样。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x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于3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先后对杞高、二高等8所学校的食堂食品及小卖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名博小学3个食堂、于镇高中5号食堂进行了

封停,对博文中学、金杞中学等单位小卖铺入口食品依法扣留封存。5月13—6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对五里河镇育英小学食堂进行了封停,对五里河镇一中3个小卖铺清理出校园,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整改意见296条。

3、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不能留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县城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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